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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姐被控诈骗 3年审理5次无结果

发表时间:2008-04-20 07:25:38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


 

  “政府同意免交30万元土地出让金,咋指控我欺骗政府?”昨日下午,魏芬站在法庭上声泪俱下。这位曾坐拥数千万元身家、在简阳市第一个购买宝马轿车的房产大腕,却在一夜之间沦为了诈骗犯嫌。到底是魏芬欺骗了官员,还是官员滥用职权?昨日,资阳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该案历时三年,历经一审、二审,如今省高院再次发回重审,昔日的千万富姐第三次站在了被告席上,等待着法官宣判她或是自由或是监禁的命运。

  泥工起家

  她是简阳首开宝马的房产老板

  10多年前,魏芬与丈夫胡先生一道,从成都到简阳打拼。由于魏芬精明能干,她从简阳城区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城区建筑公司)的泥水工做起,逐步晋升成为了公司的副总经理。几年下来,魏芬不仅使公司事业蒸蒸日上,自己也积累了数千万元的积蓄,并创建了一家自己独立的商贸公司,更是简阳市第一个开上宝马车的房产老板。“她当年好风光哦!”这是魏芬留给简阳市不少建筑老板的印象。

  噩梦缘起

  土地竞标时额外出资100万元

  而让魏芬一夜之间沦为阶下囚的噩梦,则是从她竞标简阳市磷肥厂的土地时开始的。1997年12月,简阳市政府以“纪要”形式,允许磷肥厂将原厂址用做商品房开发,并将减免其相关开发费用。磷肥厂决定招标一家建筑公司来承建,城区建筑公司以1280万元地价中标后,磷肥厂又以该宗土地卖价过低毁约。市里多次协调此事,在最后一次协调会议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若魏芬再行出资100万元,政府将对她以后的开发建设给予政策倾斜。

  找人“帮忙”

  她为30万出让金沦为阶下囚

  2001年,魏芬夫妇想把市里一块划拨性质的土地变更为出让性质,以便搞开发。为免交土地出让金,魏芬找到了时任简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的王建伟等人,希望政府部门兑现“政策倾斜”的承诺。几天后,魏芬便接到原简阳市政府成立的原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电话,工作人员郑德慧告诉她,已同意将土地性质由划拨变为出让。魏芬由此免交土地出让金30余万元。没想到4年后“东窗事发”,资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魏芬逮捕归案。随后,王建伟、郑德慧相继以滥用职权罪获刑。

  庭辩焦点

  是她在诈骗还是官员滥用职权?

  2005年7月,资阳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认为,魏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将性质为划拨的土地变更为出让,侵犯了国家对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权,导致30.968万元出让金流失,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我一个普通公民,咋可能诈骗政府部门?”面对指控,魏芬说,为了配合政府部门,在开发磷肥厂时多出资100万元。是政府兑现承诺,才减免了30万元的出让金。

  魏芬的辩护律师冯明超也认为,诈骗罪特征之一就是被害人不知情,如果魏芬是诈骗,则王建伟等人应不知情。事实上,在对王建伟的判决书上,法院确认王建伟、郑德慧等人在明知该宗土地不符合享受减免土地出让金的优惠政策情况下,就擅自变更了土地性质,导致国家30.968万元土地出让金被他人骗取,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决了王建伟、郑德慧滥用职权罪。但那次一审判决的结果,是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魏芬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12万元。

  三年官司

  她将迎来第三次宣判

  魏芬一直坚称自己无辜,获判后随即上诉省高院。2006年5月17日,省高院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资阳中院重审。去年7月,资阳中院二审认定魏芬诈骗罪名成立,有期徒刑刑期变更为7年。魏芬又一次上诉省高院,省高院以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再次发回资阳法院再审。

  昨日下午,资阳中院开庭再审,身穿囚服的魏芬再次站上了被告席。“我没有罪!”眼中布满血丝的魏芬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几次情不自禁地站起身来为自己辩解,说到动情处更是抱头哽咽。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决定休庭合议后择日宣判。不知道下一次的宣判,又将给她的命运带来怎样的改变,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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