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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参与绑架9岁小学生获刑6年 赎金追回97.1万

发表时间:2008-04-18 13:32:06 来源:新华网 作者:


 


4被告在听审,案件中,王永明和刘宗雄都是因为欠下巨额赌债,铤而走险。通讯员 汪次安 摄

   广东韶关百万元绑架案一审宣判,四被告最重被判无期

    因赌博欠债,四名男子竟绑架小学生勒索,绑匪包括一名小学教师。百万赎金落袋后,他们也被警方擒获。

    上学途中被掳走

    去年11月1日早上7时30分许,一名9岁小学生上学途经桃园北巷财委宿舍附近,突然,身后开来一辆三轮出租摩托车,在他身旁停下,一名戴摩托头盔的男子从车上跳下,强行将孩子抱上车,绝尘而去。孩子拼命挣扎,并大喊救命,这个不寻常的举动立即引起周围群众的警觉,多名群众向110报警服务台报案。

    警方经过排查,发现曲江实验小学四年级七班的张某某未到学校上课,也没有请假。

    据张某某家长称,这孩子早就开始独自上学了,极可能就是被抱走的小学生。9时20分,家长又接到绑匪勒索100万元的恐吓电话,并威胁不准报警,否则对他儿子不利。

    侦查员经过对事主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摸底,发现一名叫王永明(男、绰号“阿明”,40岁,曲江区人)的人有重大嫌疑。此人半年前欠下巨款赌债,一个月前突然极少露面。调查情况证实,此案系王永明等人团伙作案。

    欠债老师参与绑架

    经过警方的审讯,被告人交代了犯罪始末。

    去年八九月间,家住韶关的王永明、刘宗雄因赌博分别欠下30多万和10多万元的赌债,在一起商量如何搞钱还债。

    王永明提出:“要搞钱,只能用命博,就看你够不够胆,够胆的话,我们就绑架张某某家的小孩,我知道张某某家很有钱,他的小孩就在曲江二小学读书。”刘宗雄当即表示同意,并提出绑到张某某的小孩后,要150万元赎金。王永明则认为,要150万元,张某某会讨价还价的,要100万元就行了。

    绑架事宜谋定后,王永明、刘宗雄觉得人手不够,想多找几个人。王永明想起仁化县黄坑镇小学教师龚纪陆欠他的钱没还,于是打电话给龚纪陆,要龚还钱。

    龚纪陆表示现在没钱还。王永明就说:“现在有一单能搞到钱的活,你做不做?”龚纪陆问是什么工作,王永明就将绑架搞钱的想法告诉了他,龚纪陆表示愿意参加。

    王永明要龚纪陆再找一个人。于是,龚纪陆找到舅舅彭开华,要他帮忙看押人质,并将彭开华带到马坝与王永明、刘宗雄相识。

    赎金只追回97.1万

    11月1日7时许,被告人王永明、刘宗雄、彭开华窜至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桃园北巷,将上学途中的小学生张某绑架至马坝老叶屋村的某出租屋。9时许,刘宗雄打电话给张某父母,称张某在其手上,准备100万元赎金,不准报警。与此同时,王永明打电话给龚纪陆,要他与彭开华一起看守人质,并负责送水送饭。龚纪陆向校长请假后,赶到曲江与王永明等人汇合。

    随后,王永明与刘宗雄乘火车到达湖南省郴州市。当晚10时许,刘宗雄打电话给人质的父亲,要其将赎金送到湖南郴州。2日下午1时许,人质的父亲按绑匪的要求,将100万元放在郴州市区某电话亭下。该赎金随即被刘宗雄的哥哥刘某兴(在逃)取走,并交给王永明和刘宗雄。2日晚8时许,王永明与刘宗雄回到曲江,并将人质释放。同月4日,公安机关将四名被告人抓获归案,并追回赃款97.1万元。

    坏老师入狱6年

    2008年3月27日,此案开庭。在法庭上,被告人龚纪陆辩称,自己没有直接参与绑人,是受王永明的蒙骗而参与犯罪的,是从犯,经法庭查证,被告人龚纪陆在作案前就已明知王永明要实施绑架犯罪,且受王永明唆使还纠集了彭开华参与绑架犯罪,事后也分得了赃款。因此,法院认为龚纪陆并不是受骗,而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参与犯罪的,但其没有直接参与绑架人质。在共同绑架犯罪中是从犯,这些意见,法院给予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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