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沉迷于网络游戏,竟仿效网络暴力公然抢劫金行,日前,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现年32岁的邱某系一厨师,工作之余经常上网玩游戏,特别迷恋于网络暴力游戏。因手头紧张,邱某竟产生仿效网络暴力游戏抢劫金行的念头。2007年11月10日傍晚,邱某携带铁锤,闯入沙县步行街某金行内,用铁锤砸开金首饰展示柜玻璃,并言语威胁金行服务员,抢走5条金项链(价值79950元)后逃跑。之后,邱某将其中的2条金项链分别销赃给外地首饰店,得赃款26475元。2007年11月16日,被告人邱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邱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愿接受法律惩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邱某使用暴力及威胁方法,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鉴于邱某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能够自愿认罪,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罗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