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28日)从海南省审计厅获悉,海南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近日出炉。经调查,全省共挤占挪用教育“两免一补” 资金581万元,未及时拨付和发放“两免一补”资金908万元。另外,部分市县还存在配套资金不到位、套取“两免一补”资金等情况。
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至2006年度,全省共筹集“两免一补”资金71151万元。为加强“两免一补”(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管理,促进海南省教育事业的发展,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省审计厅组织17个市县审计机关对2004年至 2006年度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查明,2004年至2006年,海南临高等8个市县92所中小学挤占挪用“两免一补”资金58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代课教师工资、补贴、奖金、偿还债务和基建支出等。海南琼中等13个市县未及时拨付和发放“两免一补”资金908万元。其中,7个市县财政局460万元;6个市县教科局 308万元;6个市县150所中小学140万元。2005年至2006年,海南澄迈等5个市县应配套“两免一补”资金3508万元,实际配套2076万元,少配套资金1432万元,资金到位率59.18%。2006年,海南万宁等3个市县通过虚报学生2752人次,套取“两免一补”资金24.35万元。如海南省三亚市的5所学校多报在校学生863人次,分别套取资金7.1万元;海南省万宁市10个学区和12所中学虚报学生1889人次,共套取免杂费资金 16.6万元。另外,还存在个别学校平均发放“两免一补”资金、少数地方资助指标与实际差距大、个别学校公款私存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