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多项新规三月起实施:个税起征点调至每月2000元

发表时间:2008-02-29 20:37:4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对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检查,缴存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配合管理中心检查,对拒绝检查、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管理中心可以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影楼下月有新规范

  日前,商务部发布《摄影业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将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首先将摄影服务的主要内容,细化为门市接待、形象造型、拍摄、看样、后期制作、取件、顾客意见分析和改进以及样片、样本和样品等阶段,并针对每一阶段提出了相应的规范要求。

  第二、提出以“采取展示能代表摄影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和工艺水平的样片、样本和样品的方法”作为质量标准的参照体系,为评价摄影服务质量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弥补了影楼遭遇质量投诉时,仅凭专业评判者的认知和经验做主观评价的不足。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样片、样本”的来源。要求影楼的“样片、样本应由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内部人员(摄影师、化妆师)完成,不得从组织外部获取”,以保证样片、样本能够真实反映影楼的摄影艺术表现能力和工艺水平。

  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下降

  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3月1日起实行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新方案,即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新方案合并了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按照要求,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新方案标准的,由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

  两部委规定,未选择任何资费优惠方案即采用标准资费方案的手机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自3月1日起,按不高于调整后的上限标准执行;因其他资费方案用户涉及的计费系统改造和业务规则梳理等比较复杂,执行时间可适当后延,但不得迟于4月1日零时起执行。

  机动车有车辆识别代号才能进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3月1日起将对进口机动车实施车辆识别代号(简称VIN)入境验证管理。

  今后,进口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的要求,否则将禁止进口,公安机关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国家特殊需要并经批准的,以及常驻我国的境外人员、我国驻外使领馆人员自带的除外。

  今年高招体检提前一个月

  今年,北京高考招生体检将于3月开始,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为照顾参加3月份自主招生的高考考生,避免他们像以往一样重复进行二次体检,今年高招体检时间提前了一个月,体检时间定在3月1日至3月20日。另外,市体检中心还专门为在外地借读的高考考生安排了补检,时间定在高考结束后的6月10日至6月12日每天12时30分至16时。

  在4月15日至5月15日,高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登录北京市体检中心网站查询自己的体检结果。高考外地借读返京生,查询体检结果的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底。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