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资料图)
起诉罪名主要有收受、滥用职权两项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消息人士透露,社保案核心人物——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将于近期在天津出庭受审。
2006年9月,陈良宇因涉嫌在社保案中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同时被免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停止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2007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开除陈良宇党籍及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至于他将被起诉的罪名,据称主要有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两项。法学界人士称,滥用职权罪刑罚在6个月到10年之间,而受贿罪名若成立,最高刑罚可至死刑。此前宣判的社保案涉案官员中,量刑最重的是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王成明,终审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法院认定他的主要罪行是共同贪污3亿多元人民币。王成明已经上诉。
陈良宇六宗罪
2007年7月,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接受传媒采访时透露,陈良宇涉嫌“六宗罪”,包括:
一.支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贷给不法企业主和有关公司巨额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
二.为不法企业主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三.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四.以权谋私,帮助亲属在经营活动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五.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
六.包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