猖狂的走私分子,为教训海关派出监视他们的“线人”,先后致两人死亡一人轻伤。主犯在一审判死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昨日,该主犯在珠海被执行死刑。据了解,这是死刑复核收归最高院以来,珠海首例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判死的犯人。教训“线人”致两人死亡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陈玉琪和吴某河(同案被告,已判刑)合伙在珠海市斗门大桥附近的竹排码头等地走私柴油,并雇请陈某潮(同案被告,已判刑)等人在附近的有关路段,监视公安、海关部门的缉私活动。黄某生(另案处理)亦在该码头走私冻品,与陈玉琪之间相互通报反侦察公安、海关部门的缉私活动。
2004年8月,陈玉琪安排人员在该码头走私。当晚,陈玉琪接到黄某生的电话,黄称海关人员将驾驶汽车到该码头路段缉私,便停止走私活动,并得知海关人员带来的两个“线人”已下车步行前往该码头方向监视走私活动,即打电话让陈某潮找人教训这两个“线人”
之后,陈玉琪等一同驱车寻找海关线人。次日凌晨1时许,陈玉琪等人发现了该两名“线人”刘某海、夏某华。陈玉琪持一把尖刀与同伙追打夏某华,追撵过程中,陈玉琪将刀掷向夏某华,致其轻伤。陈某潮持铁水管,卢某强持尖刀与同伙围殴被害人刘某海,致其股动脉破裂流血过多而死亡。
陈玉琪等人先后离去到附近饭店会合,当日凌晨1时30分,负责望风的同伙又发现被害人叶某南单独经西沥平桥往斗门方向行走,陈玉琪得知后便驾驶摩托车搭载陈某潮、卢某强追上叶某南进行殴打,致其死亡。
主犯陈玉琪在一审判死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于昨日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