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日,寒风萧瑟中的山西省阳泉市看守所内,宋建平案尘埃落定:“侵吞公款1798万余美元,并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侵吞国有资产2.5亿元人民币,构成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非法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获利472万余元,构成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短短几年间,宋建平从一个门外汉成为煤焦系统的“黑马”,再蜕变成“山西国企第一贪”,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是其身后依靠着一个无所不能的“红粉军团”。一个是毕业于北京某名校,精通多种外语,被众多煤焦老板奉为山西焦炭出口领域的“第一操盘手”—— 瑞士IMR公司的国内代理人杨玲玲(化名);一个是为宋建平“做大做强”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山西大土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外贸易经理张英(化名);还有一个是中粮集团退休干部,有“京城第一倒姐”之称的李涵静。
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的办案人员向《法制周报》独家讲述了“山西国企第一贪”与他背后“红粉军团”的故事。
“山西国企第一贪”落马
2006年3月,原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建平被“双规”。
2006年7月,宋建平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年后,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偷税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他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又非常节俭。”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的一名办案人员回忆说,今年45岁的宋建平,是运城夏县人,大专文化程度,曾在山西某政法机关工作十年,案发时任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立于1984年的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是一家国有外贸公司,2001年 以来,因长期负债经营,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公司领导层便决定成立一个新公司,用以延续技术公司的经营业务,这就是后来名震山西焦炭业的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典公司),时任技术公司副经理的宋建平,被委派担任大典公司总经理,原技术公司部分领导、焦炭经营人员也转入大典,成为大典公司的新一任领导及业务骨干。
以“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进行运作的大典、技术公司,从此开始相互“合作”,共同开展进出口业务,双方签订协议,从2002年起,技术公司的焦炭出口配额全部转给大典公司,大典所做的焦炭出口业务,按每吨5元的价格提成,其余返还技术公司。经有关部门审计,按此协议,几年间,大典公司应上缴却未上缴技术公司的利润达2.5亿余元。
2005年,根据省政府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技术公司委托山西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改制前的清产核资,已升任技术公司经理(兼大典公司总经理)的宋建平,明知大典尚欠技术公司2.5亿余元,却对审计单位只字不提,故意隐瞒了这笔巨款,致使审计单位作出了 “技术公司资产损失3000万元”的审计结果。
随后,技术公司作为严重亏损企业,被有关部门列入了改制行列,其清产核资报告和改制方案获省商务厅批复,2006年6月,商务厅又将技术公司作为资不抵债企业,上报省国企改革领导组,申请其进入破产程序。
2006年7月,宋建平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在侦办中发现,技术公司的破产申请一旦得到批准,本应属于技术公司的2.5亿余元国有资产将会随之流失,便立即向省商务厅发出检察建议,紧急叫停其破产程序,并请其对技术公司重新进行清产核资,以确保国有资产不被侵吞流失。
在大肆“运作” 数亿元国有资产的同时,身兼大典公司总经理、技术公司经理的宋建平,又先后以家人、同学的名义,承包、开办了多家公司,所经营业务与大典、技术公司完全相同。到2006年3月被“双规”时,他的“宋氏王国”资产已达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