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挤吗?!去买辆车吧! 卖车广告惹恼北京地铁族

发表时间:2008-02-17 11:49:47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引发争议的广告。

  一条新登上地铁车厢的汽车卖场广告正成为“地铁族”议论最多的话题。“挤吗?!去买辆车吧!”——这则红底白字的广告语贴在地铁车门上,显得十分显眼。看到过这条广告的乘客大多认为,广告语中暗含着对挤地铁乘客的歧视,更有违北京的“公交优先”。

  “感情上很难接受。”在复兴门上班的白领陈小姐说,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而言,乘地铁上下班显然是最经济的选择,而广告语的内容就是在挤对地铁乘客,“大家自己也可以算算账,现在养车的费用那么高,买车,值吗?”杨先生则认为这则汽车卖场广告与环境保护有点背离,“除了经济因素,选择地铁主要是因为安全、快捷。而且市委市政府近年来一直鼓励市民出行‘公交优先’,不仅能减少尾气排放,还有利于缓解地面交通压力。”他说有点想不通,这则广告怎么琢磨都感觉与环保唱反调。

  昨天晚高峰时间,记者在贴有汽车卖场广告的地铁车厢里随机采访了10名乘客,其中7位乘客认为这则广告有贬低“地铁族”的嫌疑。“即使这家车市的价格比市场价便宜,我也不会去那里买车。”乘客刘女士的态度很具有代表性,她说,汽车销售商在地铁里投放广告,说明商家把地铁乘客视作潜在买家,但广告语中那种轻蔑口气,暴露出这则精心设计的广告中人文观念的匮乏。

  在SOHO小报、铁血社区等网上论坛中,不少网民也对这则广告进行“声讨”,甚至有网民模仿广告词中居高临下的口气,配了个“下联”:(开车)堵吗?还是坐地铁吧!汽车业专家认为,如果广告在设计时只顾眼球和商业效应,却没有顾及受众心理和社会影响,最终会成为败笔,难于达到预期的效果。 (记者刘宇鑫)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