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易主之前,王政除担任中国华闻常务副总裁外,还是上海新华闻的总裁,吴明烈则身兼新黄浦集团、新黄浦董事长。新黄浦易主完成后,吴明烈的上述两大职务由王政出任,他则出任中国华闻的副总裁。2007年9月23日,吴明烈受贿1000万元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王政则因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他们的行贿、受贿源头就是新黄浦易主过程中的非法操作。按照黄浦区国资委人士的分析,新黄浦易主过程存在三大非法操作。
相互串通
第一个非法操作是收购时吴明烈的“极积帮助”。早在2003年6月,王政就与吴明烈串通、策划将新黄浦集团、新黄浦股权转让给中国华闻、上海新华闻。在王政承诺给吴明烈好处的情况下,吴明烈向对方详细透露了新黄浦集团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对于吴明烈是如何透露新黄浦集团经营及资产状况的,黄浦区国资委人士没有进行说明,但记者掌握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新黄浦集团收购后的资产质量相较收购之前发生了急剧恶化。新黄浦集团股权转让约定的评估时点是2004年9月30日,新黄浦集团2004年底的净资产为19.37亿元,而2005年初却只有10.07亿元了。资产这种围绕股权转让时点的急剧恶化,或许就是吴明烈向王政透露的资产状况,而对经营进一步恶化的担忧,则很可能就是导致黄浦区国资委同意低价出让新黄浦集团的隐秘原因。
低评低估
第二个非法操作是低评低估。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给出的评估报告,新黄浦集团截至2004年9月30日时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2.47亿元,但根据新黄浦集团提供给上海市工商局的财务报告,2003年底和2004年底的净资产却分别高达22.1亿元和19.37亿元,远远大于12.47亿元的评估值。黄浦区国资委人士表示,吴明烈为获得王政允诺的1000万元“奖金”,多次指示下属及评估人员低评低估,压低新黄浦集团的资产价值。
空手套白狼
第三个非法操作是中国华闻“空手套白狼”。上海新华闻向黄浦区国资委支付的关于新黄浦35963.5761万元股权转让款,是分成三个阶段完成的。第一笔1亿元支付于2005年12月26日,第二笔11658.8651万元支付于2006年2月28日,第三笔14304.711万元支付于2007年5月18日。现有情况表明,这些收购资金并非真的来自中国华闻。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海新华闻从新黄浦集团那里挪用的4.55亿元资金,被用于填补中国华闻其它项目所获上海社保基金的贷款去了。正是因为这种内在的关联,王政和吴明烈进入了“上海社保案”的范畴。黄浦区国资委人士表示,在司法机关2006年——2007年对中国华闻及其负责人王政和吴明烈行贿、受贿犯罪一案查处中,黄浦区国资委才查明在新黄浦集团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相互串通、低评低估等非法操作问题的。
记者看到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长刑一初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说:“吴明烈在华闻准备收购新黄浦时,先与华闻公司代表王政谈好条件,华闻公司承诺吴明烈帮助‘以较低成本收购新黄浦成功’后会给予吴明烈个人好处的情况下,吴明烈积极帮助华闻以较低成本收购了新黄浦并收取了华闻公司给予个人的好处费……”,“吴明烈只要实施了要求审计评估人员在新黄浦资产审计、评估时低审、低评行为,并达到了低审、低评的结果,就属于实施了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新闻背景
易主背后的一次意外收购
导致上海国资部门巨额损失的新黄浦易主,原本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一次意外的收购。
中国华闻对新黄浦的收购,当年一度让上海地产业内充满了猜测和不解。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华闻之所以动议收购新黄浦,源于几次参与竞标上海高速公路而屡屡失手,由此希望通过收购上海国有企业来加强在上海的人脉和实力。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上海中心城区持有大量土地资源的新黄浦集团进入中国华闻的视野。与此同时,意欲操作MBO而不能的吴明烈与有关方面的关系那时正趋于紧张,转而希望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另攀高枝。于是,王政和吴明烈一拍即合,迅速演绎出相互串通、勾结的股权非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