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62岁的老人,在庙堂里充当和尚,声称可以做“法事”为人治病除灾送子,其实干着猥亵妇女的罪恶勾当。2年时间内,在庙堂内强制猥亵妇女数名。这是近日发生在宿松县隘口乡毕凉村一座土地庙内的案件。
2008年2月10日上午,宿松县公安局隘口派出所接辖区内毕凉村的闵某报警称:他的女儿香香(19岁,在校学生)因晚上睡觉时常踢被子,9日晚在她的奶奶陪同下到村里一座土地庙内请和尚做“法事”,遭到和尚的强奸。接警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会同隘口派出所对此案展开侦查。经查:2月9日下午,香香的母亲来到村里一座士地庙,对庙里的和尚廖某说,女儿晚上睡觉常踢被子还磨牙,问有何法子治。廖某说:这是你女儿命不好,晚上把女儿带到庙里,我给她做个“法事”,带她到阴间转一圈就好了。当晚,香香的奶奶带着香香来到庙里。此时,已有一“求子”的妇女先前来到庙里要求做“法事”。廖某将该妇女带到一房间内,令其脱去外套,同睡一床,在该妇女全身上下抚摸半个多小时结束了“法事”。随后便叫香香进入室内,令其脱去外套,同睡一床,抚摸香香全身,并将手指插入香香的下身抠摸1个多小时,见其不识时事,没有抵触情绪,廖某便要求与香香发生性关系,遭到反抗。香香在恐慌中滚下床来,惊魂未定跑出房间,次日早晨逃回家中将此事告诉父母。
办案民警将廖某抓获,经审讯,廖某供述:因年轻时患有“疝气”,不能过性生活,一直未婚,便想起到庙里做和尚,假借为人做“法事”,对前来的妇女,令其与自己同睡一床,然后抚摸妇女全身,获取性快感。据其供述,自2007年以来,他采取同样的手段已对多名妇女实施强制猥亵行为。
目前,廖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安徽商报 许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