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的4名检察官敲开央视女记者李某的房门,以涉嫌受贿罪将后者拘走。
此前,该女记者曾与另外两名记者赴太原采访该检察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违规事实”。
是女记者违规采访,还是检察官违规办案,当事双方各有自己的说法。
央视女记者被拘
12月4日晚,东三环一小区内,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的4名检察官以地板漏水为名,敲开了中央电视台女记者李某的房门。
随后,4名检察官出示了拘传证称,李某涉嫌受贿犯罪,要将其带往山西调查。在李某及其在场朋友的要求下,4人出示了检察官证件,并到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查验了山西检方的相关手续。在核实相关手续后,派出所准许4名检察官将李某带走。
昨天,警方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记者昨天还获悉,大约一个月前,李某曾和《法制日报》、《新京报》的两名记者,在接到了“杏花岭区检察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举报材料后,一同前往山西太原采访。
该举报材料称,广东惠州商人吴某与山西太原商人郝某发生经济纠纷后,杏花岭区检察院及当地警方先后以“行贿罪”、“合同诈骗罪”、“诬告陷害罪”3次前往惠州将吴某抓到太原,但随后均以证据不足等原因释放。材料称,其间,公安部发函明确指出该案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犯罪。
材料还提到,在第三次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拘传吴某时,该案件的受害人就是该院检察长何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