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刚登记结婚的能注销吗?”4日下午刚一上班,宁波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小张就接到一个电话。
“注销?想结束婚姻只能通过离婚了。”小张说。
小张刚放下电话不一会,一对小夫妻就推开离婚办公室的门有说有笑地进来了。男方说他们就是刚才打电话来咨询的人,现在他们要办离婚。
小张要求他们出示证件。翻开他们的结婚证一看,小张傻了眼:证上显示他们是2008年12月4日10:50在结婚窗口登记的,而这会才刚过去3个小时!
小张看看结婚证上双方的出生年月,女的1983年,男的1981年。“你们俩才结婚3个小时就确定要离婚了?!”小张问了一句。
“是的,我们结了婚发现性格不合”。女方回答,依旧笑着。
小张转身问男方,男方也表示离婚原因就是:双方性格不合适。
小张只好让男方去复印证件。男方离开后,没想到女方却开口说出了其中的原因。
“我是为了气我的男朋友才和他结婚的,现在我意识到错了。”女方说。
原来,女方本来有个交往了两年多的男朋友,两人之间磕磕碰碰,感情进行得并不顺利,但女方却很爱她的男朋友,希望能和他结婚。结果,前几天两个人又为结婚的事闹翻了。
跟女方结婚的男人只是她多年的朋友,男方一直追求她。和男朋友吵架后,女方一气之下就找他说结婚。男方也就答应了。他俩领证被女方好朋友知道后,用了一个中午的时间“教训”她,女方这才意识到自己太冲动,所以下午就马上来离婚了。
在80后成为结婚登记的主体人群时,闪婚闪离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记者在民政局蹲点时,也经常能碰上很多年轻人或二婚的,结婚半年、三个月就来离婚,时间最少的也有一个月,但像他们这样三个小时的,还真是刷新了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