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欲望强烈的同事,19岁的女孩小悦(化名)使出一系列巧计与“色狼”周旋,躲过一劫。昨日,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犯罪中止)对欲施暴者董某提起公诉。
32岁的董某与小悦均是河南人,同在漳州龙海角美镇一公司打工。在工人中,高中毕业的董某,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深受大家的欢迎,常被请帮忙写信或填材料。
8月31日8时许,董某应小悦的邀请,到小悦的租房内帮小悦填写材料。材料填完了,看到租房内仅有小悦一人,董某顿时色心大起,乘小悦不备,抱住她欲行不轨。
看到小悦大声呼救没有效果,董某更加肆无忌惮,用手卡住小悦的脖子,强行脱去了她的衣服。“你身上有汗味,能不能先洗澡再做?”见呼救无效,小悦假意顺从董某,开始与他周旋。
洗完澡后,小悦又设计让董某不小心提前“完事”。看到董某为此郁闷,小悦又见缝插针地哭诉,打工如何不易及家里经济困难等情况,又以老乡的身份劝说“不应欺负她”等。听完这席话,董某也意识到自己在犯罪,当着小悦的面搧嘴巴请求原谅。可就在董某欲离开时,小悦的舍友刚好回来,董某来不及穿好裤子就慌忙逃离。
11月2日,逃回河南老家的董某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龙海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董某“违背妇女意愿”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他自动放弃了进一步侵犯小悦的念头和行为,属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