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
一名银行职员因对领导安排给自己的工作不满,竟利用职务之便,在给ATM(自动取款机)加款时,将95万元巨款席卷外逃,但很快就被抓获。12月26日,(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宣判,被告人刘国俊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协助刘国俊犯罪的被告人马长戈、刘其新也分
别被判处徒刑,马长戈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刘其新犯掩饰、隐瞒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1962年出生的刘国俊是原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市分行新市区支行自动取款机管理员。他调到新市区支行工作之前,曾在城区支行当部门负责人,但调新市区支行后对领导安排他当ATM机管理员心里不满,便产生报复单位的恶念。
今年5月的一天,他给以前在一块儿打牌的马长戈打电话,对马讲了他在行里的处境和对工作的不满,并流露出携款外逃的想法。马答应给其办理一张假身份证帮助其外逃。
在与被告人马长戈预谋后,今年8月22日下午3时许,刘国俊在为自动取款机加款过程中,借故支开另一管理员杜某,将准备往自动取款机中加款的95万元现金窃取,然后在马长戈的接应下,乘车逃离现场。刘国俊将其中20万元分给马长戈,将其余55.95万元现金交给被告人刘其新保管,自己携带10余万元现金潜逃到山东菏泽,结果第二天就被抓获。案发后,有93万余元赃款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