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大三女生半夜产下女婴

发表时间:2008-12-27 17:50:39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昨天凌晨,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一名大三女生睡到半夜,突然腹痛难忍,宿舍同学忙打的送她到医院,5分钟后她生下一名健康女婴。女婴的生父是女生初中同学的朋友,在上海求学,两人交往并不多,而且已有两个月不来往。这名女生平时表现较好,成绩也不错,怀孕后外在表现不明显,所以同学和老师都丝毫未觉。校方解释说。

  芳芳(化名)就读的学校

  怀孕后竟无一人察觉

  芳芳(化名)今年20岁,在该校读三年级,平时都住校。25日圣诞夜,她与同学玩得很晚才上床睡觉。26日凌晨150分,她突然感到腹痛剧烈,怎么我的肚子这么痛,唉哟,真受不了。室友建议她到医院看医生。于是,在一名女同学的陪同下,芳芳打的来到附近医院。令人吃惊的是,入院仅5分钟,病房里就传出婴儿哇哇的啼哭声——芳芳顺产生下一名女婴。

  同学也吓坏了,天天在一起上课、玩耍,好好的,怎么生出一个孩子来了?学校老师闻讯赶到医院,并设法通知芳芳的父母。芳芳的父母都是外地农民,在南京郊区打工,他们也不知道女儿怀孕的事。虽然感到这事很丢脸,但毕竟是女儿的骨肉,他们只得带着复杂的心情,跑上跑下,含羞照料女儿与外孙女。考虑到小医院条件较差,他们昨天又将芳芳转到南京妇幼保健院住院观察。

  母亲曾怀疑她有情况

  芳芳是怀孕9个月零1天生下孩子的,在这么长时间内竟无人察觉她有孕在身。只有母亲曾怀疑过她有情况,但被芳芳父亲一顿斥责,就没继续追究。

  今年10月,芳芳去看打工的父母,母亲看芳芳走路左右晃荡,以乡下妇女的老眼光,似乎觉察到什么,就质问道:你肚子怎么这样大?别是怀孕了吧?芳芳没吱声,一旁的父亲却不高兴了,冲着母亲就骂:你一个当妈的,怎么这样问小孩?她还是个孩子呀。母亲想想也是,女儿连男朋友还没谈,而且从小到大一直很乖,干嘛瞎猜疑,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芳芳成天在学校上课,晚上按时回宿舍,早上正常参加晨练,为何周围人也没发现她怀孕了?校方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也不奇怪,有些人怀孕就是不明显,很难看出来。该负责人举例说,他以前就有位同事的妻子,天天在一起也没看出她已怀孕,有一天突然说她生孩子了,大家听了都很吃惊。芳芳在校表现正常,平时住校,周末有时回到她父母处,离校前都登记,校方根本想不到她会怀孕。

  女婴生父还在上海

  芳芳已住校3年,同学们都没看她谈过恋爱。那么,女婴的生父究竟是谁呢?昨天,老师找芳芳谈心,这才了解到事情真相。原来,芳芳与初中的一位男同学很要好,经常在一起玩。今年3月聚会时,这位男同学带来一位男孩子,他从上海来南京玩,大家玩得很疯狂。随后的一个周末,芳芳与这名上海男孩到江宁开房,发生了性关系。

  这事芳芳跟谁也没讲,回校后继续上课。她与那位上海男孩交往并不多,只是今年五一到上海玩了几天。但两人算不上恋人关系,最近两个月,他们已经不来往了。校方负责人告诉记者。

  由于这种模糊关系,芳芳产女后,其父母都很犹豫,一开始既气愤又羞愧,不希望要这个女婴。但昨天下午记者问他们:如果有好心人愿意收养女婴,你们是否愿意?芳芳母亲态度坚决:我们不送人,我们自己养。他们一时决定不了是否该去找那位上海男孩。

  校方:违纪但不会开除

  对芳芳本人来说,这件事是她人生的一大转折点。芳芳上的是5年制大专专业,让她继续跟班已不现实,校方研究后决定,本着教育人、挽救人的原则,将充分尊重芳芳本人的意愿,或者让她先休学,校方不会开除她。该校负责处理此事的丁先生说。

  丁先生表示,校方对此事予以保密,所以不进行公开处理,但她的行为已属于违纪。确实让人震惊,我在高校干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