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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9岁男子惊见母亲与好友偷情 一怒捅杀室友

发表时间:2008-12-24 09:12:52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


无意中推开父母的房门,竟意外发现自己的好友和母亲在床上!年仅19岁的小民(化名)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事实,在其后与室友的争辩中,一怒之下将其杀害。昨日上午,这起故意杀人案在广州市中院公开审理。

无法忍受所见情景

据公诉机关指控,来自化州的小民刚满19岁,初中毕业后就开始外出打工。两年前,小民来到广州天河区棠东某住宅租住,被害人梁某和他住同一层楼。两人邻居两年来,感情一直不错。2008810日早上,小民在网吧通宵上网后回来,当他打开父母的房门时,竟看梁某与自己的母亲缠绵在一起!见此情景,小民当即惊呆了,随后他一声不响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小民在昨日庭上称,他回到房间后不久,母亲来找他请求原谅,而梁某也进来希望他可以保持沉默,不要把事情搞大。考虑到父亲在外打工当晚未归,小民当时没说什么,只是要梁某把事情说清楚。在小民的一再要求下,梁某便支开小民的母亲及其刚睡醒来的大儿子,两人来到小民父母的房间里商讨。让小民深感愤怒的是,当其问到梁某对其母亲的事如何交代时,梁一再支吾说工作上有点忙,过几天再说。小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一怒之下,随手拿起放在电视机上一把刀,就往梁某身上捅,梁某随即倒地身亡。

急电女友提分手

梁某倒地后,小民自知事态严重,第一时间给爸爸和奶奶打了电话,随后他给女友打电话提出分手。当日上午10时,小民主动投案自首,并未有逃匿的迹象。后经法医鉴定,梁某是因左背部、左腹部等多处被刀伤,心肺破裂、肝破裂导致的急性失血性致死。

公诉机关认为,小民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且手段残忍,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基于其能在案发后主动投案,且坦白交代一切罪行,建议可以考虑从轻判决。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审直击

其母出庭步履缓慢

庭审中,记者看到,刚刚成年的小民面容清秀,庭审中他一直深深地低着头,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其女友在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证言中表示,小民平时较为内向,得知他杀人后她很是意外,"完全没想到他会这么做"。而小民更在犯案后第一时间给她打电话,说自己做错事了要求分手,连说"不想耽误你"

昨日法庭上,一脸稚嫩的小民态度很是诚恳,他一再表示当时自己也是一时冲动,他认为这种事情是伤风败俗的,只想着要维护家庭的完整,才冲动中下了手。庭间,小民更不断向法官鞠躬,希望法官能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原告指称小民施毒手系欠梁某钱财,小民突然激动地辩解,并非原告所指责的那样。

昨日开庭之初,小民的母亲也出现在法庭上,40岁出头的她一脸憔悴,看着儿子的背影眉头紧锁。但很快,法官查明其是该案的证人之一,要求其出法庭,她低着头慢慢地走了出去。其后,她一直在法庭外静静等候,直到民事调解阶段,才再度进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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