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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男子状告银行VIP插队 法院终审判决不侵权

发表时间:2008-12-23 09:54:06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本报讯(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邱何娟)全国首例状告银行VIP客户优先办理业务侵权案有了结果。近日,福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银行安排VIP客户优先办理业务的行为并没有侵犯普通客户的权益,驳回先生关于银行侵权的诉求。

200747,李先生到中国农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三高路分理处排队取款。该分理处有3个窗口,其中1号窗口贴有“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李先生在1号窗口排队取钱时,有一位客户直接走到1号窗口办理业务。银行保安称其是VIP客户,有优先办理业务的权利。李先生认为银行的规定对普通客户不公平,并以侵犯其人格尊严为由诉至法院。

20071214,仓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状告银行VIP客户优先办理业务侵权,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在当时轰动一时。仓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张贴“VIP客户优先办理的告示没有侵犯李先生的荣誉权、名誉权等,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请求。(本报200712152008513曾做过详细报道)李先生不服,上诉到福州市中院。

中院审理认为,银行将客户分为VIP客户、大众客户和负效客户,是普遍存在的经营理念,VIP客户能给银行带来较大收益,银行为其提供优先、优质的差别化服务,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银行为VIP客户提供优先服务的行为,没有导致先生人格受到贬损,不能认定银行侵犯了先生的人格尊严。

福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先生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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