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当初的决定,姚菊萍说:“女儿在抢救时已经遍体鳞伤,为了抢救,气管都被割开,我怎么忍心在让女儿再受这种苦。这个任何一个母亲都不会同意的。”
在2008年11月8日,沈婷婷的尸体被火化。
在与院方的接触中,院方相关人员曾告诉姚菊萍,沈婷婷是死于突发性心肌炎。但姚菊萍至今也不同意院方的说法,“他们拿不出任何的证据,怎么就能说我女儿死于突发性心肌炎。”
而在今天的姚菊萍看来,院方在不清楚女儿怀有身孕、血压偏低的情况下,给女儿输入先锋盐水,是造成女儿病情恶化直至死亡的直接原因。
在事发之后,姚菊萍委托二个弟弟和一个哥哥处理此事,在11月6日,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姚菊萍的调解协议上,双方约定,院方共赔偿姚菊萍24.8万元,当时姚菊萍的三个委托人均在这协议上签了字。
虽然这笔钱已经交到姚菊萍手中,但今天姚菊萍仍不认同这份协议的有效性。“我委托的是处理婷婷医疗事故,而这份协议确是纠纷。钱我一分钱没有动,我随时可以还回去,我只是想知道我女儿到底是怎么死的。”
“女儿今年才有了着落,本想女儿出嫁后我再找个男人成个家,过一个健康的平常人生活。现在婷婷出了事,我什么都没有了。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就想给女儿讨个说法。”姚菊萍声泪俱下对记者如是说道。
记者于12月9日联系到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并应对方要求发出了采访函,但直至今日,对方仍无任何回复,目前院方对此事尚未表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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