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妻子结婚8个月不同房 动员丈夫去找小姐

发表时间:2008-12-12 12:28:45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


一对夫妻结婚8个月了,妻子总以各种理由拒绝跟丈夫同房,甚至说"你可以找小姐,但就是不能对我动歪念"。为了结束这段荒唐的婚姻,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妻子赔偿名誉损失费等共5万元。昨日上午,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临近开庭时,妻子陈蓉突然提出不公开开庭的申请,法院将本已坐上旁听席的记者""出门外。

妻子:认为同房不是必须的

昨日上午930分,陈蓉和丈夫林旭东各自在亲人的陪同下,来到金牛区法院洞子口法庭,等候在审判庭门外的夫妻俩对视一眼,面无表情。林旭东的父亲一看到儿媳妇就气不打一处来:"她就是为了骗婚,把我儿子害了!"陈蓉对家人没有搭理,而是忙着找法官申请不公开开庭,法庭同意了她的要求。林旭东的父亲一边走进法庭,一边说:"我从一开始就不看好他们,认识不到4个月就办酒席……"站在陈蓉身边的一名中年妇女脸色铁青,一言不发地走进法庭。书记员迅速关上门,隐隐约约传来一阵争吵声,可知双方争论十分激烈。

两个小时后,审判庭的大门终于打开,剪着短发、身穿一件红色长大衣的陈蓉快步走出法庭,一位中等身材的中年妇女紧跟在陈的身后。一分钟后,林旭东才拉着母亲走出法庭,林母的脸上还有泪痕。记者上前询问陈蓉为什么要离婚,她低着头轻声说:"我同意离婚!你们不要问了。"陈蓉的律师说,陈蓉不知道什么是妻子的权利和义务,她觉得同房的事情不是一个妻子必须做的,所以才造成今天的局面。

丈夫:无法接受妻子不同房

相比陈蓉的"低调",林旭东和父亲健谈得多。林父说,200710月,儿子跟陈蓉准备领结婚证,林旭东在家人的授意下提出让陈蓉去医院做婚检。但陈蓉说:"林旭东受了伤,白血球下降,不适合做婚检。"于是说过段时间再去做检查,林家人默许了。此后,林旭东的家人多次催促他们去婚检,但是直到今年28日,两人举办婚礼的时候也没有去婚检。林旭东家人怀疑陈蓉身体有疾病,面对这种猜测,陈蓉的律师向法庭出示了一份体检证明,说陈蓉经过医院检查后确认身体健康。

当离婚已成定局时,双方便开始围绕损失问题进行争论。林旭东说结婚时他花了35000元办酒席,还额外给了陈蓉家50000元彩礼钱,所以要求陈蓉退5万元,并强调这是"名誉损失费"。站在一旁的林父强调说:"结个婚结成这样,脸都丢完了,她们家是该赔名誉损失费嘛!"

临走前,林旭东对记者说:"我们是20076月经婚介所介绍认识的,4个月后就办了结婚证。我们的感情还不错,但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他不愿意和我同房!"林旭东每次向妻子提出亲热的要求,陈蓉总以各种理由拒绝。今年10月中旬,林旭东再次面临尴尬,陈说:"如果你实在熬不住了,就去找小姐嘛!"这句话是两人离婚的导火线。陈太富记者李寰(文中人物系化名)

 

相关新闻:

·妻子红杏出墙 丈夫遭谩骂羞辱难当捅死情敌·断手丈夫为解家困竟纵容妻子卖淫
·妻子床上卖淫 丈夫床下行窃·男子多次要求妻子回家未果 杀害妻子娘家四人被
·丈夫被砍伤凶手在逃 妻子暧昧短信诱歹徒落网·妻子移情别恋丈夫将其杀死后服毒自SA
·富商妻子联手讨伐“第三者”·妻子负气离家出走 丈夫闹市浇汽油自焚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