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女教师裸照被散播两度自SA 遭已婚男子骗财骗色

发表时间:2008-11-07 13:31:24 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24岁的乡村未婚女教师本想通过电台交友,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没想到落入了一位陌生男子为她设下的圈套。

对方骗色骗财,拍了她的裸照散发,还向她索要了11万元。

女教师痛不欲生,两度自SA两度被救,最终鼓足勇气向警方报了案。结果,男子被抓时,口袋里还装着大量没来得及散发出去的裸照。

今报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刘建民

单身女教师发布交友信息

2005年,24岁的叶梦(化名)刚从大学毕业两年,如愿地当上了一所乡村中学的教师。单身住校,叶梦经常听收音机消遣。11月的一个晚上,叶梦通过当地一家电台的交友节目,发布了一则交友信息,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年轻、活泼、未婚女教师”,这样的关键词很快引来了造访者。第二天,叶梦的手机几乎被交友者打爆,众多来电的男士中,一位叫郭新桥的男子引起了叶梦的注意。郭新桥自称未婚,1977年出生,在卧龙区财政局上班。

2006年1月,叶梦到南阳市参加研究生考试,在自己下榻的宾馆约郭新桥见面。前几个月的电话和短信沟通,让叶梦对见面充满了期待。

当郭新桥手捧鲜花出现在她面前时,看着又黑又瘦、脸上还有一道刀疤的郭,叶有些失望。但郭举止得当,谈吐文雅,让叶梦有了继续交往下去的念头。

未婚男友竟是个大骗子

第一次见面后,两人经常打电话。在叶梦的印象中,郭新桥十分健谈,还不时发上几条短信,关心叶梦的生活和身体,并表露了对自己的爱慕之情。这一切,渐渐让青春萌动的叶梦有了“想结婚”的想法。“想结婚总得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吧”。2006年3月,叶梦放下手中的工作,来到卧龙区财政局,打听郭新桥的情况。

一位在这里上班的远房亲戚告诉她,这个人在卧龙区英庄镇财政所上班,结过婚,孩子都3岁了,他生于1971年。这位亲戚一再告诫叶梦:“这个人坏得很,脸上的疤就是招惹女人时被老婆砍的。”

调查的结果让叶梦绝望了,她换掉手机号码,决定与郭新桥断绝来往。

想分手却被强奸并拍下裸照

2006年3月5日晚上,郭新桥出现在叶梦教书的中学。

“不想玩难看的话就跟我出去说话”,郭新桥撂出一句狠话。没结婚又参加工作不久,叶梦爱面子,晚上8时,“顺从”地跟着郭新桥来到了校外。

一顿暴揍之后,郭新桥把叶梦强行拉上一辆出租车,来到了南阳市城区的租住处。当晚,郭强行与叶梦发生了关系,并用手机拍了四张裸照,直到第二天上午9时,才把叶梦放走。

叶梦说,发生关系前,郭新桥强行灌了自己一杯水,喝后便浑身无力,脑袋迷迷糊糊的。当她发现郭新桥要拍照时,曾奋力上前抢夺手机,郭竟拿出一个装满液体的玻璃瓶子,称“里面全是硫酸,不听话老子给你毁容”,并强迫自己笑着接受拍照。

第二天放自己走时,郭新桥抄了她手机中的通讯录,警告“不准和别人谈朋友,只要老老实实听话,我也不怎么着你”。叶梦说,自己至今保存着当天晚上被撕烂的毛衣和棉袄。

无奈转学仍摆脱不了骚扰

回到学校,叶梦再次换掉了手机号码。而郭新桥则通过所抄的通讯录,向叶梦的家人和同事说叶梦作风败坏,是“破鞋”,并多次以男朋友的身份来到学校,与叶梦发生关系。

2006年8月,叶梦通过关系调到了离家较近的一所中学,并没向家人说明原因,“父亲是一名老教师,接受不了”。

然而,2006年9月7日,刚开学没几天,郭新桥就又找上门来,拿出手机让叶梦看上面的裸照,并从口袋中掏出打印好的裸照威胁:“以后你得随叫随到,不去,就把照片发到你们教体局的网站上,贴到学校的大门口。”此时的郭新桥已经离婚,他要求叶梦跟他结婚。

遭要挟被要走11万元

2007年2月,叶梦决定和郭新桥做个了断,因为家人为她介绍了一位男朋友,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郭新桥提出“我姐做生意需要钱,你借给我5万元,我今后永远不再纠缠你了。”叶梦信以为真,4月1日,瞒着家人找了5万元钱交给郭新桥。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相关新闻:

·男子以介绍高薪工作为由 将女子骗到宾馆里强迫·男子要求女友拍裸照为爱情见证 将裸照发至其父
·男子扮演两个角色骗财骗色  拍裸照敲诈女青年·女子色诱前男友拍裸照敲诈15万判刑2年
·男子强行对女骗子拍裸照被捕·13岁少年抢劫女子逼拍裸照
·女大学生去宾馆应聘被拍裸照后失身·女子迷昏女同学拍裸照 良心不安挣扎一年自首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