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某医院的一名医生,在行医过程中认识了一名未满14周岁的少女。今年10月18日晚,该医生在自己的宿舍里与这名少女发生了性关系。10月20日,少女在激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因涉嫌强奸罪,该医生于近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今年30岁,毕业于南宁一所高等医学院校,后到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一家医院当医生。受害者小丽(化名)出生于1995年2月,家住大圩镇某村。今年七八月份,小丽在广东不慎扭伤了脚,在当地治疗一段时间后,伤势基本痊愈。今年9月份,小丽回到大圩镇老家后,感觉脚痛,于是来到大圩镇某医院治疗。在诊疗过程中,小丽与医生李某认识,因为李某对小丽比较好,小丽有烦心的事也讲给李某听,将他当成大朋友。事发后小丽说,她病历本上写的年龄是13岁,李某知道她的年龄。
小丽的脚伤治好后,与李某仍然保持着往来。据警方介绍,今年10月中旬的一天,小丽来到李某医院的宿舍里玩,在聊天过程中,李某对小丽进行抚摸,并欲脱去小丽的衣服发生性关系,但遭到小丽的拒绝。10月18日下午,小丽因为与父母有些矛盾感到心烦,当晚又来到李某的宿舍。晚9时许,李某与小丽发生了性关系,当时李某使用了避孕套。二天中午,李某骑车送小丽回家,在路上遇到了四处找寻小丽的家人。因为小丽一宿未归,在父母的询问下,小丽向父母讲述了18日晚发生的事情。
得知情况后,小丽的父亲和其他亲属怒不可遏,立即去找李某“讨说法”,并要求李某赔偿几万元钱,李某说自己没那么多钱。10月20日凌晨3时许,小丽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大圩派出所报案。10月20日,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10月29日,李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港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办案民警称,李某的妻子也在贵港工作,他们已经有一个5个月大的孩子。得知丈夫涉嫌犯罪的消息后,李妻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场晕厥过去。(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王荣军)(本文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