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犯罪被处罚的张某、曹某不思悔改,竟合伙抢劫、强奸朋友的女儿。11月25日,两人被逮捕。
33岁的兴化人张某劣迹斑斑。14岁因盗窃被收容教养2年,此后一直犯罪不断,长期服刑。今年2月,再次刑满获释的张某,闲混中认识了在兴化某小饭店做厨师的曹某。19岁的曹某,去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徒刑2年,缓刑2年。两人经历相同,很快成了朋友。
10月25日中午,张某带着曹某一起到其朋友刘某家吃饭。饭后,老刘自己有急事要办就外出了,留张某、曹某在家中玩,还留了钥匙。后来,刘某给张某打来电话,说他在乡下被人打了,张某、曹某赶紧骑车前去帮忙。到了指定地点联系刘某,得知事情已经解决了,让他俩回头。
回头的路上,张某与曹某商议,趁刘某不在家找其女儿要些钱花花。刘女在一家超市上班,每天下午4点多钟下班,两人再次回到了刘某的家里等。刘女不喜欢张某,回家后就进了自己的房间,还锁上了房门。两人骗开了刘女的门,随即摁住刘女,并用鞋带捆住了刘女的手脚,拿刀逼刘女交出现金和银行卡。在曹某的帮助下,张某还强奸了刘女。
确定张某、曹某走后,刘女挣脱了塞在嘴里的袜子和绑在脚上的绳子,向邻居求助报警。不久前,曹某在兴化一居民小区盗窃时被当场抓获,并说出了张某的行踪。张某在走投无路之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