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11月22日电(冯昶 李凌 汪次安)广东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纵火案,被告人陈某一审过堂。
这是一宗因夫妻情感纠葛而引发的纵火案,并导致两人死亡。
被告人陈某是广东韶关乐昌市民,其丈夫钟某与其在乐昌市乐城香花街开服饰店的女子朱某长期保持情人关系,陈某得知后心存怨恨。
2008年2月21日凌晨4时许,陈某还不见钟某回家睡觉,心想钟某一定又是去到朱某的服饰店里睡觉去了,于是顿生报复之念。她在厨房里拿了一条塑料管,又从楼梯间拿了半瓶汽油,然后开着摩托车去到乐昌市紫荆苑步行街朱某所开的服饰店门口,将卷闸门拉开一条缝,用塑料管把汽油灌入店内,并用废纸将汽油引燃后,迅速逃离现场。
陈某的纵火行为造成在店内的钟某和朱某两人死亡,以及店内财产全部烧毁的严重后果。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纵火罪。
此案韶关中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并将择日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