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采花贼”4年间入室强奸15起被判死缓

发表时间:2008-11-22 05:27:01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经过事先观察踩点儿,深夜钻窗入户强奸妇女并实施抢劫盗窃。32岁的陕西省无业人员拓建国,在北京市海淀、丰台等地连续作案4年,强奸15起,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11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拓建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查明,拓建国自2003年8月起在海淀、丰台等地连续入户盗窃、抢劫、强奸妇女,其中强奸15起(4起未遂)、抢劫3起、盗窃7起。拓建国在作案时往往挑有纱窗的平房下手,如果看到屋里只有女性,就在深夜趁人熟睡之际用剪刀剪开纱窗跳进屋内,掐住女性的脖子使人无力反抗并实施抢劫、强奸。

  连续入室强奸、抢劫案发生后,公安机关经DNA检验串并,确定案件系同一人所为。2007年8月16日晚,公安人员在丰台区长辛店附近将拓建国抓获,从其驾驶的捷达车中起获作案用的白色线手套一付,黑色剪刀、手电和改锥各一把。

  法院认为,拓建国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多名妇女发生性关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入他人户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多次强行夺取他人财物;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均应依法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相关新闻:

·北京高院核准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死缓判决·山东一男子撞伤人后拉其到偏僻处抛弃 被判死缓
·海南华银负责人被控贪污2.6亿案 终审被判死缓·天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一审被判死缓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