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伙同情夫谋杀亲夫法网难逃

发表时间:2008-11-19 23:46:4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作者:


    今年5月23日,家住闵行区的工人陈明(均为化名)在上夜班路上被杀害,第二天尸体被发现,随身的电瓶车和手机都不见了,现场的状况貌似一起抢劫杀人案。但当案件告破时发现,原来是一起死者妻子伙同情人制造的谋杀案。日前,上海市检察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2名男女被告人提起公诉。

    36岁的张林是某宾馆的厨师,徐琦是洗碗工,他们一起做了3年的同事。徐琦比张林大了6岁,因此张林一直称她“徐阿姨”。张林是外地到上海打工的,家住上海的徐琦平时经常关心他,两人平时一直相处融洽。然而,从今年2、3月期间一切发生了改变。因为和自己原来的女朋友分手后,张林和一直关心他的“徐阿姨”在慢慢交谈中越走越近,不久两人从“姐弟”变成了“情人”。

    张林和徐琦的交往日益频繁。徐琦的孩子住校读书,丈夫又是三班倒的工作日程。张林经常到徐家幽会,有一次还差一点被提前回家的丈夫陈明撞见。徐琦很怕奸情被丈夫发现而出现难以收拾的局面,为此还曾经打算分手。但是,最终欲望压制了道德,他们并没有悬崖勒马。 “我们以后怎么办?” 这是他们幽会是经常商议的主题。为了实现长期姘居的目的,一个罪恶的念头产生了——“杀了陈某”。

    张林和徐琦多次密谋后,开始跟踪陈明上下班的行走路线后。张林找了一根银白色的铁管作为凶器,还专门锯到一尺多长方便携带。为了便于跟踪,徐琦将自己的助动车借给张林使用。他们挑选了徐琦的孩子回家休息的时候动手,这样就保证徐琦有不在现场的证据。5月23日深夜,天下着小雨,张林终于伸出了罪恶之手。他等候在事先计划的街边绿地,当陈明途经此处时,张用携带的铁管连续击打了陈的头部,直到他倒在血泊中。就这样,忠厚老实的丈夫就死在了自己从未谋面的情敌手中。

    失去丈夫的徐琦哭得死去活来,没有人想到这居然是她一手谋划的。

    很快,警方将目标锁定在了曾经在该地区实行拦路抢劫的作案人员周某身上。并且在他的住处,警方找到了陈明的手机。陈明的电瓶车也是被他卖掉了。面对种种证据,周某“坦然”地交待了自己的作案过程:“5月23日夜晚,我在轨道5号线北侧的通道处打算行窃,正巧遇到了一个男人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于是,我就用铁锤猛击了他的头。……随后,我拿走了他身上的手机和倒在旁边的电动自行车。”

    可是,法医经过分析后认为,敲击死者头部的不是铁锤,应该是管状物件。之后,在死者遇害的时间段中,警方在在距犯罪现场步行约30分钟的街道探头录像中发现了周某的身影。那么,他不可能同时出现在犯罪现场。与此同时,周某也翻供了。他说:我到现场时,发现草坪上躺着一个男人,满脸是血。当时,他身上的手机响了,我看周围没人,就拿走了手机和倒在旁边的电动车。那个男人不是我杀的,我没有用铁锤敲过他。因为你们找到我的时候发现了那个手机,我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所以就承认了。

    警方经严密调查,排除了周某作案的嫌疑。就在这个时候,一点点蛛丝马迹正慢慢透露出真相。徐琦的同事张林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他们发现两人有着不正当的暧昧关系,而一定程度上流露出了却对死者的隐忧和恨意。 就在一次例行搜查中,警方从张林的一双皮鞋上提取到了和死者DNA一样的血迹。最终,找到了张林这个关键人物。

    面对证据,张林和徐琦交代了密谋杀害陈明的经过。一起扑朔迷离的凶案终于水落石出。为了保持奸情,居然合谋杀人。张林和徐琦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相关新闻:

·妻子因害怕奸情暴露在丈夫出狱前夜杀死情夫·女子被情夫拍裸照折磨7小时精神崩溃跳楼身亡
·因感情原因 丈夫当街刺死妻子及其情夫·女子因发现情夫手机内暧昧短信将其捅死
·河北女子连杀好友及情夫并肢解抛尸·不堪“家庭暴力”女子伙同情夫雇凶杀亲夫
·情夫将与人结婚 女老板雇凶砍数十刀将其杀死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