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听到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当庭宣判后,27岁的黄翰吟泪流满面地走下被告席。因伤害哥哥致死,黄翰吟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为了黄翰吟能得到从轻处罚,和黄同村的80多名村民联名上书为他求情。
同室操戈兄长死亡
今年27岁的黄翰吟是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屯了村人,家中除了70多岁的老母亲外,还有一直未婚的哥哥黄翰重(40多岁,吸毒人员)。
今年6月24日下午5时多,黄翰吟正在自家的鸡棚内给鸡棚降温,结果还是有几只鸡被热死了,这让他心情很不好。这时,黄翰重来到鸡棚,问弟弟要钱去买毒品。被弟弟拒绝后,黄翰重就唠叨不停,说弟弟照顾不好家里的鸡。两兄弟争吵起来后,哥哥对弟弟喊打喊杀,还拿石头砸向弟弟。
黄翰吟一气之下,到鸡棚里拿了一把斧头和一把剪刀放在口袋里,就冲过去和哥哥打起来。他用斧头朝哥哥颈部砍去,被哥哥挡开,斧头飞到旁边的水田里。兄弟俩互相扭打着,一起滚到了旁边水田里。
打斗中,哥哥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刀,弟弟把刀夺过来,朝哥哥身上连捅数刀。看到哥哥浑身是血不反抗了,黄翰吟才醒悟过来,他赶紧拿手机报拨打110、120。闻讯赶来的老母亲看见大儿子倒在血泊中,老母亲当场晕倒过去。
黄翰吟自知罪责难逃,决定投案自首。他去了屯了村村委会,在那里一直等到那楼派出所的民警将他带走。黄翰重因伤势过重,在现场身亡。
众乡亲联名为凶手求情
黄翰吟将哥哥伤害致死后,对于黄翰吟的行为,村里并没有人加以指责。而在案发后第二天,屯了村80多名村民联名上书,请求司法机关免除或减轻对黄翰吟的刑事处罚。
在联名书中,众乡亲历数了死者在生前横行乡里的种种恶行,称黄翰重“长期吸毒、不生产劳动、偷鸡摸狗、骗抢钱财,是害群之马”,要求司法机关从轻或减免黄翰吟的刑事责任。
犯下罪行的凶手,招致同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办案人员到村中走访时,发现凶手黄翰吟平时在村中的口碑很好。大家都说他老实勤快,又孝敬长辈。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来源,主要靠黄翰吟一人承担。为了养家糊口,他曾去外面打工,后来回家养鸡。黄翰重却截然相反,他有多年吸毒史,还经常威胁母亲要钱、偷家里的东西出卖换毒品。
村民们反映,黄翰吟两兄弟关系不是很好。黄翰重多次要弟弟给钱供他吸毒。如不得钱,便扬言要杀死弟弟。黄翰吟有时实在没有办法,只能给钱给大哥。
村卫生室的医生说,黄翰重生前经常到村卫生室里打电话或拿一次性注射器,但从未给钱,“村里人都讨厌他、怕他”。
一子丧命、一子锒铛入狱,对于已70多岁的老母亲来说,个中悲痛可想而知。黄翰吟的母亲也向检察机关提出请求,要求免除小儿子的刑事责任。她认为大儿子是个败家子,“他是咎由自取”。
法内也见人情味
尽管有众多乡亲为黄翰吟求情,可他犯下罪行,还是要依法追究。今年10月17日,邕宁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黄翰吟提起公诉。
11月7日,邕宁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黄翰吟不仅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还对伤害哥哥的行为后悔莫及,当庭痛哭流涕:“我根本不想打死我哥的,当时只想教训他一顿……”
在开庭前,对黄翰吟的起诉、量刑问题上,邕宁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也几经斟酌,认为鉴于黄翰吟一贯表现良好,而被害人又素有恶习,常欺负弟弟,两人家中仅留老母亲,又有村中百姓请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应建议法庭减轻处罚。
人情毕竟不能代替法律。检察官认为不宜免除黄翰吟的刑事责任,理由是黄翰重虽平时有恶习,但“罪不致死”。在案发时黄翰重又无大过错,仅因琐事之争,黄翰吟便持锐器不计后果地砍刺哥哥头、躯干近10次,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追究法律责任。
11月7日,法庭在综合考虑检察机关对黄翰吟减轻处罚的建议,结合黄翰吟自首应依法减轻处罚的情节下,当庭宣判对黄翰吟犯故意伤害罪,依法从轻判决。黄翰吟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