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人父理应做子女的楷模抚育子女健康成长,被告人余井红却兽性发作奸淫两个亲生女儿,近日该县法院以零口供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检察机关查明:今年3月至5月3日,被告人余井红和其二女儿王××(1992年3月生)均在宿松县工业园区某服装公司上班。期间,余井红先后6次趁该公司放假之机,带其女回家及在放假后回厂上班的路旁树林中,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其女实施奸淫。另外2005年以来,被告人余井红趁家中无其他人之机,以同样的手段对其大女儿余××(1991年1月生)先后6次实施奸淫。给两个女儿的身心造成严重创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井红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已构成强奸罪,且又拒不认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