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一做煤炭生意的女老板被发现惨死在家中,全身赤裸且有70多处创伤,这就是在当地影响较大的“11·12”入室杀人案。案发12天后,犯罪嫌疑人、假释犯于超被当地警方抓获。 10月21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超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女老板被害警方揪出嫌犯
2007年11月12日上午,在贵港市做煤炭生意的安徽女老板吕秀(化名),被人发现惨死在凤凰城小区的家中,身上被殴打、刀刺的创伤有70多处。凤凰城小区地处闹市,死者又是年轻、有钱的生意人,一时间对于死者的死因有各种猜测。由于吕秀是安徽人,广西安徽商会得知此事后,对此案件的侦破十分关注,请求警方尽快破案。
对这一恶性案件,贵港警方高度重视,接到报案后当即成立了案件侦破指挥部,由该市公安局局长亲自指挥侦破工作。由于凶手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作案后对现场进行了破坏,给警方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警方随即在凤凰城小区、死者亲戚朋友、生意往来伙伴中开展了大范围的排查,几经汇总、分析、调整思路,侦查范围不断缩小。最终,与受害人同住一个小区的男子于超,被警方锁定为重大嫌疑人。
同年11月24日,于超被贵港警方抓获,并很快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借钱被拒绝假释犯下毒手
今年已40多岁的于超是桂林人,高中毕业后在桂林火车站工作,198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1992年,他又因盗窃罪被柳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04年被假释。出狱后,于超经人介绍到贵港市一家做煤炭生意的公司打工,工作是在新港码头帮公司接煤、转煤。吕秀做的也是煤炭生意,经常到新港码头发货,于超因此认识了吕秀。吕秀为人随和大方,在同行中口碑很好。
据于超向警方供述,他下班后经常赌钱,案发前赌输了不少钱,手头吃紧,于是就想向平时很好讲话的吕秀借点钱用。2007年11月11日晚上9时许,于超提着水果找到吕秀家。吕秀热情接待了他,并削梨给他吃。聊了一会儿,于超提出想借1万元钱,但吕秀说没有那么多钱。
见到平时那么好讲话的女老板,在自己借钱时却拒绝了,于超感到很没面子,于是有点气愤。见吕秀站起来有送客的意思,于超也站起来,并挥手向吕秀脸部打过去,被吕秀闪过。吕秀见状大声叫于超滚出去,不然就报警。于超听说报警有些害怕,想到自己是假释犯,如果报警就有可能被收监,于是向门边走去。走到门口,于超越想越气愤,恶向胆边生,突然转身将吕秀打倒在地。吕秀忍着剧痛向门边爬去,并大声呼喊救命。于超怕邻居听见,于是抓住吕秀的头发,朝她猛打,随后又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式水果刀,向吕秀一阵猛刺……
杀死吕秀后,于超清理现场,又脱去了吕秀身上的血衣带走。
假释期犯罪面临数罪并罚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于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还提出,于超是在假释考验期内重新犯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法庭上,于超对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对于原告家属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于超表示一切服从法院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记者王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