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上班两天半 要求赔10万

发表时间:2008-10-27 22:44:30 来源:人民网 作者:


    简要内容:日前,东丽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特别的劳动争议案件,某职工在公司上班两天半后被口头辞退,故申诉至该仲裁委索赔10余万。经审理,仲裁委按照天津市82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裁决企业支付李某两天半的工资及25%赔偿金共117.82元,同时驳回李某的其他申诉请求。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27日电:日前,天津东丽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特别的劳动争议案件,某职工在公司上班两天半后被口头辞退,故申诉至该仲裁委索赔10余万。最终仲裁委裁决企业支付该职工工资及赔偿金117.82元。

  李某是东丽区某企业的职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李某被录用并正式工作两天半之后,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不合格为由,口头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李某认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提前通知,造成自己12个月的收入损失,因此申诉至东丽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企业支付其包括12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32400元、赔偿金40500元在内,共计10余万元的赔偿。

  经审理,仲裁委按照天津市82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裁决企业支付李某两天半的工资及25%赔偿金共117.82元,同时驳回李某的其他申诉请求。

  在此,东丽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醒广大劳动者,盲目申诉不但会加大申诉成本,还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并有可能延误寻找工作的时机。

相关新闻:

·试论死亡赔偿金的遗产属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
·男子车祸身亡 非婚母带子做亲子鉴定讨赔偿金·2009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9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09年度重庆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河北省2009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浙江省2009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