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一男子用黑布蒙面,欲强奸一女中学生未遂后,用匕首连捅女学生数刀致其死亡。日前,该男子被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死缓。
2007年12月9日晚,蒙城县移村乡卫生院向移村乡派出所报案称,一男子送一女孩到卫生院就诊,经查该女孩已死亡。公安机关遂对送女孩到医院的男子张某进行询问,发现其所说的事情经过不符合常理。公安机关决定,对张某进一步询问的同时,对其家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公安机关在其家二楼卧室内双人床东侧地面上发现六块黑色布块。而另一组侦查员对最后见到被害人的几位同学询问时,几位同学都提到被害人是被一个用黑布蒙面,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的男子带走的。专案组综合分析,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加大审讯力度,张某交代了其想强奸被害人许某,因其不从而将其杀害的作案过程。
经查,2007年12月9日21时左右,张某窜至蒙城县移村乡移村二桥东头,头戴自制面罩,手持匕首和木棍拦截路过此地的某中学学生许某等六人,在将其他五人先后赶走后,采取威胁手段把许某劫持至桥东北方向约30米的麦地里,将许某按倒地上欲行奸淫,许某激烈反抗大声喊叫,将张某捂其嘴的左手咬伤。张某即殴打许某,并用匕首朝挣扎翻身的许某连捅数下。强奸许某未遂后,张某跑回家中,后又返回现场,拦住前来寻找许某的几名同学,谎称许某被他人砍伤,然后和许某的几名同学一起将许某送至移村乡卫生院,此时许某已死亡。经法医鉴定,许某系被双刃利器刺破胸主动脉及肺部导致急性大出血而死亡。
另查明,2007年11月27日21时左右,被告人张某头戴自制面罩、携带匕首窜至某中学西边女厕所,威逼上厕所的移村中学学生彭某、张某脱衣服,欲行奸淫,二人不从。张某将彭某朝厕所南边的麦田里拖,按倒在地,因另外一人喊人而被迫逃跑,强奸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张某在实施强奸的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造成被害人死亡,依法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