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开幕的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全国律协对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表彰。
关于授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等98家律师事务所、
2家军队法律顾问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的决定
为了树立典范、表彰先进,引导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积极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六届全国律协第十次常务理事会决定:开展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以下称“双优评选活动”)。根据《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的规定,全国律协制定了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并首次在全国律协双优评选委员会成员中,邀请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单位的相关同志参加,这对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定工作提供了保障和依据。经各地律师协会在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了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全国律协双优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以投票的方式评定出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并将评定结果报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授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等98家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家军队法律顾问处“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先进法律顾问处”荣誉称号。
全国律协号召各律师事务所向获得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和军队法律顾问处学习。学习他们自强不息,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开拓发展的奋斗精神;学习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文明服务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规范管理,严格要求,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热心公益事业,无私提供法律援助的奉献精神。各地律师协会应扎扎实实的推进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活动的开展,争取有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加入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行列,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做出更大贡献。
同时,全国律协希望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不断进取,始终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要求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二OO八年十月十二日
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
北京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平律师事务所
天津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
上海
上海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重庆
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
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
河北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河北佳诚律师事务所
山西
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
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缘合律师事务所
辽宁
辽宁兴中律师事务所
辽宁弘旨律师事务所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辽宁同人律师事务所
吉林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
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银龙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郎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