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段德国 通讯员 王云华)恋爱后,发现双方共同语言少,男友经常醉酒后打她。于是,王小敏提出分手。没对方不仅不同意,还强行将她奸污。近日,天桥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程京有期徒刑四年。
去年10月,山东某学院大四女生王小敏要给同学打电话,却拨错了号码。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声音极富有磁性。他们聊了起来。该男子程京在天桥区一家化工厂工作。此后,两人经常通电话。一个月后,他们约好在学校门口见面。程京长得高大帅气,一下子就打动了王小敏。不久,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后来,小敏就搬到了男友租的房子里。程京的脾气比较暴躁。每次喝了酒,他都会无缘无故骂她。她实在不能忍受,就向程京提出分手。他不仅不同意,还威胁她如果敢分手,就到学校去败坏她的名声。
今年4月28日中午,因为分手的事,他们再次发生争吵。程京强行将小敏带到租住的房子内,将门反锁。接着,他用电线、尼龙绳捆绑小敏,点燃床单威胁她。当日下午16时左右,程京又将王小敏强暴,还造成她的身体损伤。
王小敏将自己被伤害的事告诉了朋友张兰。张兰拨打电话报警,程京当天就被抓获。第二天,他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7月21日,天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程京犯强奸罪,向天桥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做了宣判。(文中人物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