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保安员冉某刚了解到卫生巾专柜女营业员每月25日都会和商场结账,遂在其结账后第二天潜入出租屋抢劫,因被屈某珊认出竟出辣手将其奸杀。近日,冉某刚被法院判处死刑。
结账次日被抢劫
2006年,贵州遵义人冉某刚来到东莞市东坑镇寮边头村一家成货商场当保安员,19岁的江西女孩屈某珊则在该商场开设的卫生巾专柜做女营业员。冉某刚通过多日的观察,了解到屈某珊每月25日都会与该商场进行结账,就萌发了抢劫的念头,并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朋友冉某双和雷某强,三人密谋了一个抢劫计划。
2006年2月26日22时左右,趁着屈某珊下班未归的时间,三人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卷透明胶纸,来到屈某珊租住的楼房,从楼顶爬入屈某珊的房间。三人先是在屋内搜寻了一遍,没有发现值钱的东西,冉某刚就顺手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三人躲在洗手间内等候屈某珊。
当晚10时20分左右,屈某珊刚刚把租住屋的房门关上,三人立即冲出洗手间,雷某强用手抓住屈某珊,冉某刚持菜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冉某双则用透明胶纸封住她的嘴,将屈某珊推进卧室后,雷某强用透明胶纸将屈某珊的双手反捆在背后。
当着朋友实施强奸
雷某强从屈某珊身上搜得23元,冉某刚也在卧室内搜到240元,冉某双搜得银行储蓄卡一张,并以刀相胁逼屈某珊说出了密码。冉某刚将屈某珊推到在床上,当着冉某双、雷某强的面对屈某珊实施了强奸。实施强奸过程中,冉某刚不小心被屈某珊认出,害怕事情败露,冉某刚产生杀死屈某珊的歹念。
冉某刚让冉某双、雷某强走出卧室之后,将房门关上,用透明胶纸将屈某珊的嘴巴和鼻子封住,并用枕巾缠住,又用两个塑料袋套在她的头上,将袋口用透明胶纸在其脖子上缠紧,确保其不能呼吸,再用被子盖住其头部。
随后三人在卧室内分赃,冉某刚分得100元,雷某强分得83元,冉某双分得80元。2006年3月1日,屈某珊被人发现时已死亡。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冉某刚犯故意杀人罪和犯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