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资料图)
韶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资料图)
叶树养(资料图)
新华网10月15日报道昨日召开的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决定免去叶树养的韶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公告称:2008年9月11日,曲江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罢免了廖锦山的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08年9月28日,曲江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接受了朱思宜辞去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08年10月7日,新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罢免了叶树养的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相关法规,廖锦山、朱思宜、叶树养的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朱思宜的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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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媒体报道,韶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叶树养,被传因贪污受贿被纪委“双规”。报道中称,有关部门在叶树养新丰家乡的豪宅内查获现金3000多万元;同时还搜出一本记事本,可能有更多人因此而会受到调查。
叶树养1956年8月生于韶关新丰县,1976年从村党支部书记开始,历任当地公社社委会副主任、区公所区长、县政法委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02年12月,调任韶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随后被任命为韶关市公安局长、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等职,其间,耗资1.2亿元修建韶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
从村支书到公安局长
叶树养履历
1956年8月生于韶关新丰县。
1976年至2002年间,从村党支部书记开始,历任当地公社社委会副主任、区公所区长、县政法委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
2002年12月,叶树养从新丰县委书记调任韶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随后被任命为韶关市公安局长、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等职。(据韶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