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重庆讯 重庆云阳某中学一名16岁女生意外怀孕后到当地妇幼保健院堕胎,不料医院在做“无痛人流手术”时两度失误将其治成植物人。本月初在法院调解下,云阳县妇幼保健院同意赔偿受害人罗文露(化名)各种费用88万元,此前该院支付的40余万医疗费用由院方承担。10月6日,云阳县妇幼保健院按协议向受害人家属支付了第一笔赔偿款50万元。
罗文露是云阳县某中学初三学生,出生于1991年。
去年3月23日,因为意外怀孕到该县妇幼保健院做妊娠检查。经医生诊断,确认罗文露怀孕,宫内妊娠80余天,体征正常,身体健康。事后,女儿告诉母亲,寒假期间她与同学邀约聚会在外面饮酒后彻夜未归,偷尝禁果。入院时罗文露化名李燕,18岁。医院经过检查后决定给她做无痛人流手术,终止妊娠。在手术进行时,患者出现嘴唇青紫、呼吸停止、血压骤降等症状。
罗先后被转入三峡中心医院、西南医院治疗6个多月,均不见好转。病人除对剧烈声响有所反应外,没有任何知觉,确诊为呈完全植物人状态(见图)。
今年3月18日,罗的父母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82万余元。随后,经专家鉴定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院方承担全部责任。 (李双全 张思思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