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评职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52名教师向不法分子购买了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假证件。经公安机关追查,发现造假者是该县新桥镇某小学总务处主任赵某。日前,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赵某某被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在2005年秋季学期时,宾阳县新桥镇某学校的何老师申报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申请职称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可他没有。经朋友引见,何老师见到了赵某。收了何老师500元后,赵某答应帮他办理证书。大约过了两个星期,何老师拿到了计算机等级证书。然而,在申报职称时,他的假证件露馅儿了。
同期申报职称时,被发现提交的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有假的,还有新桥镇、其他乡镇的部分中小学教师。有的是夫妇连同亲戚等多人买假证。他们的证书都出自赵某之手。
2006年12月18日,一名自称知情的教师,给宾阳县纪委写了一封举报信,才把赵某揪了出来。
据了解,宾阳县部分教师在参加当地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考试时没有过关,赵某抓住时机,向一些教师透露,只要交钱,不用考试就可以得到证书。同时,他还找人帮忙牵线,联系需要证件的老师。
警方查明,除了计算机等级证书,赵某还制售普通话等级证书。从2002年至2005年,赵某伙同他人非法制造、贩卖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共52本,分别出售给宾阳县新桥镇和其他乡镇的中小学部分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每本收取200元到400元不等,计算机等级证书每本收取400元到600元不等,共收取办证费1.9万余元,其中已退回200元、实得1.8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