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指控,2007年5月7日凌晨2时许,邓伟波怀疑有人在“健身舞池酒吧”闹事,即用对讲机联系“大家姐”龚南敏,龚南敏指使酒吧“看场”人员携带三节棍、对讲机等,以协助治安队员抓捕闹事人员为借口,一阵儿追打至海珠区沥滘迎祥坊8号门口附近,对途经该处的被害人张某龙、张某杰、张某雄、张某森、罗某俊、杨某成、刘某兰等人实施殴打,致被害人杨某成、张某杰、张某森等人受伤。
庭审直击
“大家姐”笑容满面出庭
人称“大姐大”的龚南敏,在沥滘当地经营了一间溜冰场和多处物业。“大家姐”龚南敏出庭显得很轻松,笑嘻嘻地面对各大媒体的镜头。
她表示,自己只是一个生意人,“客人就是我的上帝,所以我一直告诉手下人,不管客人有多不对,也只能协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协调的就报警处理。千万不要打架。”
虽然被控为团伙的首领级人物,但是邓伟波和龚南敏都向法庭表示,彼此之间并不熟悉,仅仅是认识而已。
个子颇高的邓伟波说,他曾帮助其哥哥管理海珠区沥滘综合市场放心肉的经营,按相关规定,一个市场只有一个供应商,以保证供肉质量并对工商部门负责,而邓的哥哥在经营过程中屡遭私宰肉供应商的骚扰,“那伙人用各种手段试图让私宰肉进入市场”,这才发生了冲突。邓伟波说:“那些人向市场卖他们的私宰肉,可是被查出有私宰肉卖的话,被罚的就是我哥,我们当然不能答应啦。”
对于持枪赶到现场一事,邓伟波有更加强悍的逻辑,“拿枪去,正是因为不想打架,想用枪吓唬住他们”。
邓伟波还在庭上说,制造枪支的图纸都是他从军事杂志上找来的。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