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那些被迫“自动”离开的员工,往往没有回头路可走,只有选择维权的路子,向企业讨要加班费,追诉相关经济补偿。但由于“马拉松”式的维权之路,少则三四个月,长则两三年,很多选择维权的农民工耗不起。“即便赢了官司,但付出了精神、时间上的巨大成本,更何况有时不一定能拿到补偿”。
企业:尽管劳动合同法细则已经有说明,但我们依然担心“老人走不了,新人进不来”
为何在劳动部门对劳动合同法一些“疑惑”再三解释,以及舆论的强力监督下,一些企业仍然频频“顶风”变相裁员?记者了解到,目前企业最想裁掉的员工有三种:工龄长、年龄大、工资高。原因很简单,工龄长的易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龄大的干活效率不高,有的活干不了。工资高的一旦形成劳资纠纷,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要支付三倍的工资。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一些企业变着法子“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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