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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律师以案说法]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发表时间:2013/4/21 18:43:45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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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就是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受贿故意。单位受贿作为一种故意犯罪,反映的是单位的意志,但表现却是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的意志。在本案中,被告人就是单位的主管人员,然后利用了职务之便为他人承接工程,而自己收受贿赂23万。用于本单位的福利及各项费用支出,所以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单位受贿,而作为主管人员的被告的意志就已经成为了单位的意志。

  在构成单位受贿共犯的单位之间,往往存在着业务、人事或经济上的制约关系,从犯单位的意志往往会受到主犯单位意志的影响,甚至有时俩者重叠。

  【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

  法律提示:由于单位受贿罪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所以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严惩不贷,但由于单位行贿罪存在特殊性,所以为了与一般受贿罪相区别,在确定某个受贿罪是单位受贿罪还是受贿罪时就必须分清某类受贿到底是基于个人意识还是单位意志,而犯罪的客观表现就是区分两罪的关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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