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1日,受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邀请,大成南宁分所高级合伙人滕华律师应邀参加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PPP项目方案设计专家论证会,与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一起,听取了项目咨询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就前述项目及其拟采取的PPP模式初设方案的介绍,就该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提出专家意见。会上,滕华律师应邀就城市轨道交通PPP模式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及解决之道做专题讲解。
PP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政府为加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模式,与社会资本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关系。自2014下半年开始,财政部、发改委发布多个文件,在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其中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PPP成为这一领域令人瞩目的板块。
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规划于2015年4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于9月29日获自治区发改委批复。
大成南宁分所滕华律师及其团队曾为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3号线提供项目合作、合同谈判、合资公司组建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现在正为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南宁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以及PPP项目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