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12/17 9:50:24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根据广西区律师协会与马来西亚工会达成的互派律师学习的协议,广西区律师协会安排两名马来西亚律师到我所实习。2014年12月15日,我所李安华主任、滕华律师、李新利律师、彭宋志律师四名合伙人及各位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一起欢迎了来自马来西亚的两名律师。
李安华主任简单介绍了我所的情况,安排滕华律师和王艳律师作为指导老师,并提出在此期间希望我们大成南宁律师关心照顾好我们的客人,在业务上相互学习,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