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刑事综合>>>正文

保时捷车主两次醉酒驾驶并使用变造驾驶证 依法两罪并罚获刑

 

发表时间:2017/2/27 11:22:47 来源:中国法院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李某分别在2015年7月、11月两次因醉酒驾驶被查处。更夸张的是2015年11月,李某第二次被警方查处酒驾时出示了印有自己照片,名字却是曹某的变造驾驶证。2016年11月,检方向普陀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普陀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情回放】

  2015年7月22日凌晨2时许,李某和朋友在饭店吃饭,期间饮用了4瓶青岛啤酒。当日5时许,李某酒后驾驶临时牌照的陶红木色保时捷迈凯越野车行使至普陀区桃浦路高陵路口东,约5米处与一辆白色锦江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双方车辆损毁严重且出租车驾驶员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后,一开始并未找到李某,后来在不远处的绿化带附近发现了躲藏的李某。李某称自己当时因害怕而躲藏起来正在给朋友打电话。经警方对李某血液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59mg/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当天,警方暂扣了李某的驾驶证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7月24日,因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对李某的强制措施从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

  然而,李某却没有吸取教训。急于驾驶车辆的他花了一万多元,在一家修车摊的小工处购买了一张贴着李某自己的照片,姓名等其他信息却显示为曹某的变造驾驶证。李某就这样堂而皇之地违法驾驶车辆数月后终于再次东窗事发。

  2015年11月16日7时许,李某驾驶自己的保时捷迈凯沿武宁路由西向东驶至大渡河路时,因喝酒在车上睡着了。执勤民警发现后叫醒他,做酒精度测试含量为0.84gm/ml构成醉驾。同时,查验身份信息时,李某出示了那张变造的驾驶证。但立马被交警通过执法仪比对全国驾驶人员信息库时发现李某的驾驶证已于2015年7月22日,因醉酒驾车被普陀交警支队依法扣留。李某再次面临刑事指控。

  【以案说法】

  普陀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先后两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在证明身份的过程中使用变造的驾驶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及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依法应两罪并罚。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辞典】

  一、经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六十七条  ……。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律师,南宁危险驾驶罪辩护律师,广西知名刑辩律师熊潇敏
更多与 南宁律师,南宁危险驾驶罪辩护律师,广西知名刑辩律师熊潇敏 相关新闻:

·6月5日下午熊潇敏律师赴柳州中院与法官交换辩·南宁律师推荐:交通肇事案中涉及乞讨人员死亡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对被害人的遗弃行为·未履行安全义务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但否认逃逸事实的不构·对交通肇事犯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分析认
·南宁律师:交通肇事中行政管理责任与刑法责任·南宁律师: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

 
上一篇利用微信红包接龙赚取钱财是否构成赌博罪
下一篇贩卖毒品的数量认定——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判决蔡金洋贩卖毒品案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