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4/9 22:52:59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公安机关在办理传销案件过程中,一般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
1、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2、经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3、视听资料;4、传销人员关系(网络)图;5、银行账户交易记录;6、互联网电子数据;7、鉴定意见等。上述证据主要是用以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