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提醒:未代理案件以获利为目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属犯罪
律师丛某利用职业身份非法获取企业工商档案及法人信息并出售,两年半内非法获利4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丛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37岁的丛某为本市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时他在互联网上QQ律师群聊天时得知,向他人提供企业信息可以获利。于是从当年10月份起,丛某多次在没有代理案件的情况下,用律师身份和冒领的所供职的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从本市相关工商部门非法调取企业工商档案及法人信息,通过网上寻找客源并出售。同时,丛某还通过互联网搜索外地律师事务所的信息,查找合作律师,查询当地企业工商信息用以出售。丛某也在网上购买企业法人信息,以每条利润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对外出售。从2009年10月至今年4月20日被警方抓获,丛某共获利人民币4万余元。
市公安局近期开展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抓捕行动,对10个区县的涉案目标进行抓捕,铲除5个信息源头,摧毁信息交易平台13个,查获涉案公司58家,抓获涉案人员160余人。目前,已经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