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
|
公司
|
劳动
|
民商
|
保险
|
刑事
|
离婚
|
休闲
|
站长
|
人身
|
电视
|
工商
|
建筑
|
新法
|
文书
|
常识
|
顾问
|
照片|
咨询
|
|
刑事综合
|
诉讼常识
|
站长相册
|
媒体之声
|
远东风采
|
风景照片
|
记者联动
|
法治视频
|
法律法规
|
本站动态
|
公司律师
|
建筑工程房地产
|
民商专题
|
劳动律师
|
人身损赔
|
离婚律师
|
交通律师
|
新闻夜班
|
律师休闲
|
最新资讯
|
客户关怀
|
赔偿标准
|
本站案例
|
北海分站
|
崇左分站
|
钦州分站
|
柳州分站
|
律师营销
|
法治前沿
|
律师文集
|
法律文书
|
债权债务
|
本站下载
|
电视采访
|
本站公告
|
民商综合
|
股权转让案例
|
公司综合
|
工商登记
|
法律顾问
|
便民通道
|
职务犯罪
|
特别专题
搜索
熊律师
:
Google
百度
首页
>>>
法律顾问
>>>
运输物流法律顾问
>>>正文
网络配送合作协议书
发表时间:2007/10/2 20:57:40 来源:
网络配送合作协议书
甲方:天津超捷得商业推广中心
乙方:
本合同协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订立本协议旨在建立跨地区的经营架构的同时,使网络配送服务的价格趋于合理化,并真正成为大多数消费对象所普遍认可的一种消费形式,从而架起传递情感的桥梁。
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乙方成为天津超捷得配送服务中心______________地区代理商一事,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本协议,并就有关合作事项,签订协议内容如下:
一、双方权责:
1、甲方所制订的工作流程是凭借多年的业务经验沉积所得到的理论精华,它使合作双方的经营风险降到最低极限。合作双方在运作业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该流程进行每一步的确认操作,如有疏漏,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没有按照该流程操作的一方予以承担;
2、由于采用货到付款的业务流程,甲方规定在确认交货后的一周之内将款项结清,否则,付货方有权协同收货人追缴款项,情节严重者将诉诸法律解决;
3、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甲方鼓励业务运作过程中的主观创造能力,也不拘泥于产品的经营范围,但作为发起人,甲方对乙方所作出的任何经营上的方案和策略享有知晓权和否定权;
4、在确保订购方已收取货款的前提下,付货方在必要的情况下有权直接与订购人(消费者)取得联系,以确认相关情况,这并不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
5、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消费者履行如产品退换或售后服务等义务。在确保付货方严格按照订购方和订购人(消费者)的意愿按时实施服务,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由其他因素所造成的任何纠纷或赔偿的责任(各承担50%);
6、各自利益是促成甲乙双方合作的基石,双方应以维护对方的良好市场形象为己任,友好协作,达成共识,开拓市场;
7、由于付货方所提供的各地花市价位上的区别,订货方有权在同一地区选择不同付货方签订合作协议,不属违约行为。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在结清有关费用后签定延续合同。
三、合约的修改、解除及终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以书面做出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协议继续有效。解除和约时,须由解约方提前一周通知对方,并在一周内双方停止新业务往来,同时清理完已合作业务的款项,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关于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协议加以变更。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五、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六、附则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30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协议在到期后自动终止。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字日期 : 年月日签字日期 :年月日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天津超捷得商业推广中心代理商:
通讯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佟楼生昌里15-510通讯地址:
邮编: 300074邮编:
本新闻共
2
页,当前在第
1
页
1
2
关注我们
:
关键词:
更多与
相关新闻:
上一篇
:
快 递 合 同
下一篇
:
物料配送协议书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名称
全文
作者/公司
信息
下载
推荐文章
·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
李某某诈骗案(已委托)
·
11月9日熊潇敏律师参加大成举办的民营企业刑事合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
】广西
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
邮编
】:530022 【
电话
】13878124891
【
本站地图
】
[备案号:
桂ICP备05003070号
]|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
|
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
|
自助链接
|
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
.Com
,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