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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函的作用

 

发表时间:2010-10-24 13:05:47 来源:深圳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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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 师 函 的 作 用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并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函的作用有:

  1、正式函告,促其履约。在事实清楚的拖欠货款等纠纷中,如对方的行为可能或已经侵害到当事人的利益,可以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提示对方的不当行为,催促其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并正告如不支付货款,将需要承担的法律制裁。在这类案例中,律师函能让纠纷的解决时间缩短,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时间。

  2、中断诉讼时效。一般的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在债务到期后的2年内,如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曾向债务人要求过支付,债权人2年后起诉的,法院也会以“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为由不能支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的主张,即债权人会败诉。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作用。这是签发律师函的重要法律意义。

  3、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说不能及的,在不正当竞争及侵犯知识产权案中,受委害人的委托签发这一类的律师函较多。

  4、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六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6、促成和解。这也是律师函的作用之一。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

  提 示:如当事人需委托律师签发《律师函》,需提供全面、完整、真实的事实情况予律师,以便律师准确的判断当事人发送律师函所要达到的目的,根据当事人不同的需求签发不同的《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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