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280>【案例导读】
房产广告惯用哪些伎俩?消费者该如何识别骗术……
【案例正文】
武汉的一些“朦胧”房产广告惯用哪些伎俩?消费者该如何识别骗术?
武汉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介绍,武汉“朦胧”房产广告,主要存在5大问题:
整体形象夸大宣传。不论楼盘“身”在何处、绿化如何,广告单均宣称“黄金地段、环境优美”。
价格标示“雾里看花”。广告单中标示的起价、均价并非房屋实际成交价,对消费者的参考意义不大,且标示价格往往不能反映实际的价格调整情况。
楼盘方位“模糊处理”。用“车程”这一模糊概念描述楼盘与某显著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而不使用“公里数”;或在楼盘方位示意图上注明方位,以失当的比例误导消费者。
图片不标明类型。反映楼盘外观、绿化效果、配套设施的图片究竟是实景拍摄图片、模型照片还是电脑效果图,许多广告都未明示。
投资回报“拍胸脯”。购房投资具有较 大的不确定性,但不少广告单打出“升值无限、稳赚不赔”的口号。实际上,此类关于投资回报的承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对此,武汉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看广告单时一定要持谨慎态度,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要注意广告上是否标注楼盘预(销)售许可证号,这是证明开发商是否拥有相关资质、楼盘项目是否合法的关键性标志;
二要客观对待房地产广告,它只是一种参考资料,不应盲信盲从。购房者应到实地察看,以实物为准;
三要保留广告单、楼花等宣传资料,日后开发商一旦食言,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已将开发商对外发布的宣传资料上的相关表述界定为“要约”,凡不兑现者,可视为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