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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和执行程序应当解除或者终止?

发表时间:2008-09-29 09:30:14 来源: 作者: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意味着破产程序正式启动。而破产程序是概括的债务清偿程序,所有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均需通过破产程序而获得清偿。此外,破产程序还是终极的、最后的执行程序。
    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就必须遵循破产程序的对于全体债权人进行平等保护的原则。而对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和执行程序是为保护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立的,这与破产程序保护全体破产债权人公平受偿的原则相斥,因此,人民法院在接受破产申请后,应当解除其他的对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或者中止对于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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