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8-5-7 8:18:43 来源:
2008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根据2008年2月公布的山东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26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966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985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622元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2711元